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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或个人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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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泰安市铭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时间:2018-08-11 点击数:569

1.书面申请(写清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包括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类别、受伤详细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再次鉴定的理由以及到省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时间);
2.《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报表》一式1份(贴1寸照片);(见附件)
3.被鉴定职工的身份证明;
4.完整的原始病历有效复印件,相关医疗检查报告(属职业病、精神病的,需提供有效的诊断证明);
5.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外伤);
6.工伤认定书(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7.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8.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鉴定费300元。

机构名称:泰安市铭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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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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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先生
手   机 : 1555080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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